8月15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印發“十四五”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的通知,同時作為附件發布了《“十四五”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》。
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,推動健康中國建設,人才是關鍵。國家衛生健康委根據衛生健康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,以及機構改革賦予的新職能新要求,堅持需求導向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,編制印發《“十四五”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》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
《“十四五”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》共分為6個部分。第一部分是形勢分析;第二部分是總體要求;第三部分是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;第四部分是建設生命健康人才高地;第五部分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;第六部分是組織實施。
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
加強檢驗、醫學影像、病理以及實驗室技術人才建設,研究制定配置標準,明確崗位職責、能力素質要求及執業規范。
鼓勵將醫學檢驗、麻醉、醫學影像、病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。加強醫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,不斷提高技術水平。
結合衛生健康行業新技術發展趨勢,加強對生物醫學工程、醫學信息技術、職業衛生工程以及一些新專業、交叉復合型人才建設,推動建立醫學檢驗實驗室、病理診斷中心、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等獨立機構與區域內三級醫院人才培養協作關系。
適應疾病譜變化和醫療服務需求,結合公立醫院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目標,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,重點加強檢驗、重癥、腫瘤、心腦血管、呼吸、消化、感染、兒科、麻醉、影像、病理、等臨床專(學)科人才培養和建設,帶動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。
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,根據醫務人員能力和崗位需求,分層分類開展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,大力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。
打破戶籍、地域、身份、人事關系等制約,順暢城鄉之間、地區之間、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流動,加強醫院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、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協作。
完善職稱評價標準,注重醫德醫風考核,突出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,建立臨床醫生執業能力評價指標,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,破除唯論文、唯學歷、唯獎項、唯“帽子”等傾向。
改善公立醫院收支結構,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比。優化醫務人員薪酬結構,提高保障性工資水平。
合理核定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,落實衛生防疫津貼,以及突發傳染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,允許公共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,可通過醫防融合以及對外提供技術服務獲得收入。鼓勵基層醫務人員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兼職兼薪獲取報酬。
給予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分配自主權,對于主要負責人或高層次人才等,可實行年薪制、協議工資或項目工資制;對于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科研項目、重要專項委托任務等額外工作,應明確人員經費預算,不受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。
在薪酬總量范圍內,醫療衛生機構可自主設立體現行業特點和崗位價值的薪酬項目,采取多種分配方式,合理體現崗位差異。